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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gunda-feira, 5 de dezembro de 2011

中國漁民或可到美國起訴康菲

中國漁民或可到美國起訴康菲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訊.COM)
中國官方針對康菲溢油的索賠遲遲沒有實質行動,民間受損養殖戶和漁民的索賠求告無門。中外法律學者研討認為,受損者或可到美國起訴康菲。
據財新網12月5日報導,渤海溢油事故發生已近半年,但中國官方仍然未正式啟動針對肇事者康菲的索賠訴訟,這也間接導致河北、山東等省的受損養殖戶和漁民難以提起訴訟。
近日,中外環境法學界的多名專家經開會研討認為,理論上中國漁民可以直接到美國——康菲公司總部所在地提起訴訟。
12月2日,在北京大學法學院舉行的環境公益訴訟中美研討會上,一起發生在美國的石油損害賠償案件成為焦點:
2007年5月,居住於秘魯北部的25名亞馬遜原住民阿丘爾人,在環保組織及其律師的幫助下,來到美國加利福尼亞中心地區法院,根據普通法和外國人侵權法(ATS),對美國西方石油公司及其秘魯子公司提起侵權訴訟。理由是上世紀70年代以來的30多年里,西方石油公司秘魯子公司在他們居住地附近開采石油,期間將大量有毒廢水、廢物排放到河流、土壤、熱帶雨林之中,對魚類、農作物、野生動物造成傷害,也使原住民的健康和生計遭受影響。
西方石油公司隨即向美國的法院提出“不方便法院”的管轄異議,要求案件回到秘魯。2008年4月,法院裁定此案應在秘魯起訴。原告隨即提起上訴。2010年12月6日,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撤銷一審法院裁定,確定本案在美國繼續訴訟。此案在美國被稱為“里程碑式的人權和環境污染訴訟”。
美國的上訴法院打破司法慣例,首次同意把美國公司在外國的污染案放在美國審理,其根本原因是法院認為秘魯的法律制度從來沒有因環境污染補償過原住民,而被告也無法確信“秘魯法院有令人滿意地處理本案的能力”。
與會的多數學者認為,上述案例對於中國漁民、養殖戶向康菲索賠具有重要意義。“這起碼表明一種可能性,就是萬一他們認為自身權益在國內得不到保護,也可以到美國去起訴。”一位與會專家對財新記者表示。
參會的多位外國律師認為,由於康菲公司總部設在美國,其合作者中海油在香港上市,因此,到美國或香港起訴渤海溢油事故的責任方即康菲公司和中海油,是一個值得嘗試和可以選擇的方案。
北京中咨律師事務所律師夏軍在接受財新采訪時表示,這起美國司法案例表明,在跨國公司環境侵權訴訟中,如果國內法院拒絕保護自己的公民,嚴重妨害基本人權,就有可能成為外國尤其是美國法院介入和干預國際司法的理由,給本國帶來諸多被動。
在該次會議上,多位中方學者也表示,到美國起訴康菲,到目前為止還是一種學術探討。學者們呼吁中國官方盡早啟動索賠程序,并盡最大努力為受損養殖戶和漁民索賠提供幫助。
Fonte: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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